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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6 排屋、别墅及其他住宅建筑的户内楼梯


    排屋、别墅及其他住宅建筑的户内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,该楼梯地下与地上部分在首层可不作防火分隔。但应满足以下要求:
    1 排屋、别墅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应设置在离该楼梯小于等于15m 处;
    2 排屋、别墅户内任一点到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 30m,其他住宅户内任一点到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距离应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 5.5.29 条第 3 款的规定,其中楼梯疏散距离按其水平投影1.5 倍计算;
    3 户内楼梯的宽度可按《住宅设计规范》GB 50096 关于套内楼梯的要求执行。

条文修订说明

    《指南》(2017 年版)第 187 条,局部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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